本公司已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成立薪酬委员会。此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就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种薪酬制订本公司政策及架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为制订薪酬政策建立一套正式及具透明度的程序、按照职权范围所规定方式厘定所有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及批准按表现厘定的薪酬,以及就本集团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根据上市规则规定而事先核准的任何董事的服务合约的公平及合理性对本集团股东提交建议。薪酬委员会由黄联禧先生、左满伦先生、冯培漳先生、白重恩先生及王国豪先生组成。 冯培漳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